1. 心理健康标准:
a) 对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问题有初步的自知;
b) 在意识和潜意识中有初步的完善自我、增加自知、自我成长的愿望;
c) 至少能在部分情况下,能对自己的情结或情绪反应做调节;
d) 不存在可能对自己和他人产生重大危险的严重情结。
2. 能力标准:
a) 能够了解意象对话的基本理论:心理能量说、常见意象的象征意义、某一种心理障碍或问题的形成和解决思路;
b) 能够掌握意象对话的基本技术:意象对话的操作、阻抗的处理、移情的处理、曾经至少有过一次能觉察出来的共情体验;
c) 能够有最基本的感受意象和别人心理活动的能力;
d) 能够有用意象对话的观点分析梦、艺术品、文化现象、行为和症状的基本能力;有至少一次意象对话实习咨询,并做出报告。
3. 其他标准:
a) 在参加完意象对话中级班培训后至少经过了一年的意象对话自我分析;
b) 至少做过四十小时的自我分析,并接受过督导的指导、咨询和训练;
c) 初次参评必须接受过珍珠级(含)以上资格的意象对话心理师20小时一对一的正式收费督导,再次参评时需要接受至少10小时的一对一的正式收费督导,督导老师必须出具督导报告;
d) 必须有珍珠级(含)以上意象对话心理师的推荐信;
e) 必须填写《意象对话心理师申请表》;
f) 为意象对话的发展做了一定工作;
g) 必须符合意象对话原则及价值观;
h) 没有严重不道德的行为;
i) 不做不利于或有损于意象对话或意象对话团队发展的事情,不做破坏意象对话声誉的事情。
4. 评定过程:
由总负责人组织,已获得珍珠级资格的人员至少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2/3以上(不含)同意通过。
5.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意象对话研究中心所有。
意象对话研究中心
北京乾德意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31日修订